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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慶祝彌撒

台北總教區
非常務送聖體員

非常務送聖體員的甄選、設立及培訓課程原則

一、非常務送聖體員的甄選和設立

  聖事為人帶來神益,而聖體聖事更是信友的生命之糧,故此,當信友團體有實際需要,例如:當聖職人員不足,導致團體成員領聖體的機會相應減少時,教會可以為信友的神益需要,准許一些信友協助聖職人員分送聖體;這是以固有的傳統來回應新時代的需要。
  然而,大家可能會問,如何從團體中挑選非常務送聖體員和他們須具備甚麼條件、又揀選後如何訓練他們?現就第一個問題提供解答,也就是設立非常務送聖體員之手續、目的和甄選原則。

(一)設立非常務送聖體員職務的手續和目的

  一個堂區或團體,如醫院、安老院等,是否需要設立送聖體員,基本上是由負責的司鐸和該團體商量後作出動議,然後呈請主教批准(請參看聖教法典838條1項及4項)。換句話說,送聖體員是所屬團體揀選,並經主教直接或間接委任。間接委任則是,當堂區或團體若得到主教批准設立送聖體員後,則自行揀選送聖體員,在經過教區所規定的必要課程之後,且經由教區考核通過,由負責該團體的神父舉行派遣禮,授予「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職務。

  設立送聖體員之目的,不是為了讓信友在禮儀中擔任一些角色,而是要他們在那些缺乏聖職人員的地方,代表或協助聖職人員分送聖體。換句話說,非常務送聖體員既從團體中被甄選來擔任這項職務,就是要回到派遣的團體服務。

設立這項職務有兩個目的:

  1. 解決因信友太多,而分送聖體(聖血)的司鐸和執事又不足所產生的問題(如彌撒時間太長),從而使得禮儀能夠更加暢順地進行;

  2. 讓病人、老人或其他因故不能參與彌撒的人士,可以有更多領聖體的機會,尤其在主日和慶日。

(二)甄選的原則

關於非常務送聖體員應該具備甚麼條件,在《無限慈愛》訓令中,有很清楚的指示:

  1. 他們要有卓著的信仰和道德生活,並且熱愛聖體聖事,視之為信仰生活的泉源和高峯。若某人的被委任,足以引起非議,則不應選擇該人。

  2. 原則上應按照以下次序物色人選:領了讀經職務者(不是指單在禮儀中負責讀經的一般信友,參照聖教法典230條1~2項)、大修院修士、男修會會士、女修會會士、傳道員、信友;但教區教長可視乎實際情況另作安排。

  換句話說,被委任為非常務送聖體員的信友,無須是堂區的風雲人物或領導人士,也不用是對堂區有特殊貢獻的「特殊人士」,但至少應該是受到團體歡迎和接納的人士,因為這職務是否被一個團體接受,往往視乎被委任者是誰,和他履行職務時的表現。

此外,當揀選非常務送聖體員時,在牧靈上亦應注意下列各項:

  1. 應按堂區實際需要,小心策劃非常務送聖體員的人數,以免因人數太少,而造成送聖體員的工作負荷過重;或因為非常務送聖體員的人數過多,而沒有機會實行被委派的職務,成為冗員,也造成監督及管理上的不便;

  2. 應從不同階層、性別、種族等等甄選非常務送聖體員,俾能適當地為不同的人士服務;

  3. 物色人選的最佳方法,是先考慮某些能勝任的信友(例如由堂區教友協進會所推薦者),然後徵詢他們是否願意接受委派。公開招募的方法不宜,因為若應徵者不合適時,較難推辭他們;

  4. 信友一旦被選為非常務送聖體員,在被派遣及正式執行職務前,必須接受教區所規定的完備訓練,並考核通過。    

  5. 為了避免角色和職務的混淆,使信友誤以為任何禮儀服務人員都可以分送聖體,因此,所有在彌撒中協助分送聖體的非常務送聖體員,不宜在同一彌撒中,兼任其他職務,如讀經、輔祭或領經員等。

(三)甄選、培育及委任

如何甄選非常務送聖體員?非常務送聖體員,男女信友均可,但應當是:

  1. 成熟穩重,身體健康可以勝任。

  2. 懂得人情世故,人際關係良好,得到其他信友的接受,而不會引起非議。

  3. 對信仰,尤其聖體聖事,有基本認識。

  4. 靈修上,勤於讀經和祈禱,熱愛聖體,及勤領聖體者。

  5. 如果要給在醫院和在家裡,或在安老院的病人或長者送聖體,則更需要有耐心,及懂得與病人和長者溝通的技巧。

  6. 盡量身分不要重覆,例如要避免:既是聖言宣讀員,又是禮儀服務員,又是非常務送聖體員,以免角色混淆,又或專心不足。

在甄選上:

  1. 不要自由報名或公開招募,以免因拒絕不適合者,而引起尷尬。

  2. 最好由聖職人員物色,並徵詢有關人士(堂區教友協進會、非常務送聖體員組和神師)的意見,由堂區主任司鐸或團體專職司鐸(chaplain),核准後,公開委任。

  3. 要避免論功行賞,或做成特級信友的感覺。

在派遣委任上:

  1. 第一次受派遣委任的非常務送聖體員應完成教區所規定的初階課程(原則上兩年一次),並參加年度退省。受委任的任期為一年。

  2. 第二次受派遣委任的非常務送聖體員應參加進階課程(原則上在初階課程的隔年),並參加年度退省,方可接受新的委任派遣。受委任的任期為一年。

  3. 第三次或之後繼續受派遣委任的非常務送聖體員應完成教區所規定的進階課程,並參加年度退省。受委任的任期為一年。

  4. 之後若繼續接受派遣委任,只須參加教區舉辦的年度退省,方可接受委任派遣。每次委任任期為期一年。

  5. 若因正當理由,而無法參與年度退省,但又要領受新的委任派遣,則由本堂神父擔保並提供相同時數的退省靈修課程。

(四)卸任機制

  凡以下情況者,應主動確切地告知負責神父,並責請繳回非常務送聖體員的職務標記(識別證:包括姓名、派遣的堂區、醫院或團體),若完全失聯,則由負責神父將之自動除名;之後,由神父向教區牧靈福傳處報備除名,以便監督管理:

  1. 因任何因素,自覺無法再忠實地執行此職務,而自動退出者;

  2. 年齡達80歲以上,身體健康欠佳,行動不便者;

  3. 一年之內都不再執行這項職務者;

  4. 經由負責神父(和教友傳教協進會)評估,認為不適任者。

二、非常務送聖體員培育課程

1. 初階課程:

  課程目標是為幫助非常務送聖體員透徹明瞭自己所將被委派的職務,其角色、內容及性質究竟為何,並能妥當地善盡己職,也使自己更深愛基督聖體和弟兄姊妹,並以感恩(聖體)聖事作為自己生活的中心、泉源和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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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階課程

  課程目標是為幫助非常務送聖體員對自己的身分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以及更加熱愛和忠於自己所被委派的職務,因此從聖體靈修為核心,而從聖經、禮儀、牧靈、心理等各層面,一方面深化靈修生活,一方面更新職務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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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課程時間的安排

兩個整天周六,一天7小時(9:00-16:15),中間有午餐及休息時間。
每堂課約50分鐘。

四、培訓費用

經評估後,培育費用將於報名表中告知。

五、考核

因為據實際觀察,除了出席率的要求之外,為幫助學員上課認真學習和課後確實複習,以及是否真的沒有懂錯課程所傳授的內容,增加基本概念及實踐的考核確有其必要!


考核方式:

  1. 由每門學科的講師擬定題目,目標在幫助學生能夠用功學習,並複習課程重點內容,以建立正確的概念,以及知道如何正確地執行職務。

  2. 期末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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